剧情介绍
被盗店主:我早上起来我一看我的门让人撬开了,我再一看,我这钱盒的钱大概有千把块钱,九百块钱左右也被盗了。
有人撬门入室行窃,面馆老板特别生气,自己出赏金协助警方破案。
被盗店主:我当时辛辛苦苦挣这个千把块钱也不容易,一气,在朋友圈里发发瞧瞧可有认识这个人的,咱尽量抓住这个人,叫他别偷人家东西。然后我悬赏1000块钱,宁愿贴几十块钱把他抓住心里舒服,解这个气。
太和县公安局原墙派出所 副所长 王大为:经过我们大量的摸排和前期工作,我们初步确定了嫌疑人可能是坟台镇的郑某,今年16周岁,父母离异,自幼随爷爷生活,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
没过几天,太原县公安局原墙派出所又接到坟台派出所反馈的线索,说坟台镇一商户再次被盗,监控上的作案嫌疑人与郑某的体貌特征高度吻合。
太和县公安局坟台派出所 民警 栾永振:以同样的方式撬门入店,在调取监控的时候发现嫌疑人,向一家网吧走去,在网吧内我们看到嫌疑人的身影,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我们判断这个嫌疑人与我们掌握的郑某比较相似。
在确定嫌疑人是郑某后,根据郑某以往的活动轨迹,两派出所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的宾馆、网吧、ktv展开清查。最终,在太和县原墙镇一宾馆内将郑某抓获,并从郑某身上起搜出大量现金。
太和县公安局坟台派出所 民警 栾永振:经审讯,郑某交代从11月15日到11月24日,九天内在太和辖区内疯狂作案11起,涉及高庙、双浮、原墙、坟台、二郎等8个乡镇。
别看嫌疑人郑某才16岁,是未成年人,可偷盗的本领不小。据郑某讲述,他作案的目标大都是沿街店面,一般是先使用工具对没有防盗功能的门窗或u型锁进行暴力破坏,然后进入盗取现金、手机、摩托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为涉嫌盗窃,目前,郑某已被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小编有话说
本应在学校读书的年纪,却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其中,有关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着实令人深思,让人警醒,也希望郑某能够洗心革面,重归正途。
安徽第一
融媒体法治节目
如果您需要帮忙、维权,给我们提供线索
欢迎拨打栏目热线
0551-6365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