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编者按:这篇文章选自本人著作《地狱归来》第一章 跌入地狱 第一节 机场被捕。以下为文章全文:
在全世界的印象中,新加坡是个处处充满鲜花、干净整齐、治安良好的国家。我第一次踏上这片国土时,除了事先没有想到天气竟如此炎热外,这些印象都得到了印证。在经济方面,新加坡也的的确确创造了许多奇迹。在一无资源、二无外援的情况下,它的年人均产值高达数万美元。
如果不是2004年12月8日之后的那些亲身经历,我可能会如其他世人一样,把它视为一个令人向往的国色天香的美女!
但是,经历了12月8日之后,我轰然梦醒。
未调查先逮捕
记得是在2004年12月3日,我刚从新加坡被调回中国任职的第三天,我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马俊驹教授、江山教授以及另外两名颇有学养和知名度的法学教授,吃过一顿午餐。由于那时中国航油事件已经曝光,我们在席间自然会讨论该事件对我本人可能产生的影响。(所谓“中国航油事件”,指的是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交易员纪瑞德(gerard rigby)和卡尔玛(abudallah kharma)的石油期权盘位,于2004年9月30日出现巨额账面亏损。此后,中国航油集团决定“拯救”(即暂时持仓以待时机)。2004年11月28日,中国航油集团决定放弃拯救,并于12月1日披露可能出现5.5亿美元的亏损。)
当时,我对他们说,在整个事件中核心问题可能是两个:一是巨额亏损;二是中国航油集团(以下简称“航油集团”)售卖股票筹集资金拯救公司。(2004年10月21日,针对交易员石油期权盘位出现的巨额账面亏损,由于判断未来可能出现转机,中国航油集团出售其所持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票,筹集1.11亿美元,用于补充交易员石油期权盘位所需保证金。此次售股承销商为德意志银行。)
对于前者,我告诉他们说,整个业务是经过董事会批准的,也是专业人员具体建议与操作的。从整体上讲,虽然大众利益受到损失,但国有资产的收益高于原始投资。亏损是判断失误和危机处理不当等综合因素所致,绝非故意!
对于后者,教授们主动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对那些问题的答案是:所售股票为国有股,我本人没有任何股票;售股资金全部进入公司账户;售股协议由我的上司根据集团高层会议决策签署。而且,我还告诉教授们,售股之前,所有涉及人都了解实情,上级机关亦决定将公司拯救到底。
我们围绕以上事实和相关细节进行讨论后,教授们认为,整体上不应该有太多的法律风险,其中的售股事宜应是一件民事案件。
当时,尽管我母亲正处于人生弥留之际,尽管许多人劝我不要返回新加坡,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请我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时,我还是自愿地于2004年12月7日晚从中国奔赴新加坡。当然,事先我向我的上司报告过,新加坡交易所的函也是由航油集团发给我的。行前,我试图与更高层次的领导联系,但未能如愿。
鉴于当时的事态,我从国内打电话,请朋友帮我安排律师到机场接我。12月7日晚,我先从武汉乘机到广州,然后再乘南航航班到新加坡。由于航班一直延误,我于12月8日凌晨才抵达新加坡。朋友和律师都等候在机场。朋友告诉我说,有一大群记者也等候在那里。于是,在排队等候过移民厅检查时,我询问律师应怎样应付记者的提问。律师的意见是:尽可能回避记者,以便为即将开展的调查留下余地。
等我抵达移民厅检查口时,一名女长官接过我的护照,向我问好。但当她将护照插入检查器时,突然改变脸色,要求我在一旁等候。不多久,两名便衣人员从办公室出来,将我带到一个没有旁人的大厅,客气地要求我坐在角落里的一排椅子上。
我用英语问他们:“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
其中的一人回答说:“一会儿有人来见你。”
我不知道详情,便给朋友打电话,请律师与我通话。律师说,你先等候一下,看谁见你,听他说什么,然后再来电话。自那时起,一种不祥之兆已经在我心中由淡转浓。我强烈地意识到凶多吉少了。
等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一名穿着警察制服的马来人来到我的面前。他用英语问:“你是陈九霖先生吗?”我回答:“是。”
他手里拿着我的护照,一边看护照,一边看看我,像是核对身份。接着,他说:“你被捕了!”也不知是他的英语说得不太好,还是太出乎我的意料,我无法相信他的话。我便问他:“你说什么?”他手中没有逮捕证,也未向我出示任何其他身份证明,但他却十分肯定地重复:“你被捕了!”我便问他:“为什么逮捕我?”他说:“对不起!我只是执行命令。”
我于是给我律师打电话,将这些突发情况告诉他。律师说,你请他上司出来见你或与你通话,理由是:因为你还未接受调查,你返回新加坡是协助调查。
我便这么要求那名执行任务的警察。他却对我说:“对不起,我的上司睡觉了,请你配合点!”说着说着,他就拿出手铐要铐我。我对他说:“慢!我要给律师打电话,请他联系大使馆。”
我的律师便给使馆打电话,但无人接听。律师于是让我向警察询问,要带我到什么地方,然后他们会去那里接我。
警察说他会带我去勿洛(bedok)警察分局。
我把地点告诉律师后,他让我暂时配合警察,一切等天明之后再说。
就这样,我被反铐着双手,坐上一辆小型警车的后座位,整个人好像夹心饼的芯,被夹在车里。我当时带着一个随我跑遍全球的棕色旅行箱。在我坐定后,警察便把那个箱子扔在后备厢里,并随手关上车门。
车门“嘭”地关上了,我陷入了黑暗之中。闭上眼睛,努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刚才的一幕却在眼前反复“播放”。突然,又插入两个让人觉得诡异的情节:
一是2003年的一个凌晨,我突然醒来,走到客厅翻书,一翻便翻到《周易》第29卦(即坎卦或习坎卦)。我于是突发奇想地写了一首打油诗《离坎》:“《周易》设习坎,喻指处世艰。重险而慎往,离坎是平川。”(《周易》第30卦为离坎。)
二是2004年9月30日的事。这之前,公司的业务十分繁忙,每天工作到凌晨3点还不能休息。自己辛苦不说,总觉得对不起家人。于是,狠下心来,请了年休假,带老婆、孩子去韩国度假。我们到了乐天(lotte)游乐场,那儿有一个监狱体验区,里头有手铐和其他刑具。10岁的儿子正是调皮捣蛋的年龄,他趁我不注意一把将我推到模拟囚室,用手铐把我的右手铐在塑料栏杆上。当时,我的感觉异常不好,儿子却在一旁哈哈大笑。
回来的路上,我接到中国航油同事的电话,说国际油价猛涨,形成巨额账面亏损(mark to market loss),高达5.5亿美元。我赶紧取消度假回到新加坡,处理这场危机。
我当时思绪万千,深深地感到自己即将成为替罪羔羊。这个迹象是非常明显的:从公司亏损上来看,直接涉案的交易员没有被捕;从售股筹款来看,售股协议签署人也没有被捕。当时,唯独我一人被捕。
然而,我又感觉到,有关当局的这一做法并不明智,因为我是被邀请来协助调查的,在尚未进行调查、事实真相尚未明了之前逮捕我,是不合法的。
我还感觉到,逮捕将对我产生极其恶劣的后果。理由有两个:一是公司涉案人员会把我看成替罪的目标,而把他们应承担的责任扔给我;二是社会舆论和当时愤愤不平的小股东们,会把疑点集中到我的头上,而促使有关当局寻找罪责对付我,否则,有关当局会下不了台。事后证明,这两层后果全部应验,使得我四面楚歌,有冤无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