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70年代末期,香港电影开始流行一种新题材“英雄片”、“江湖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黑帮电影。在这种类型的电影里,黑社会老大被美化成“个人英雄”,“忠义典范”,要多威风有多威风,跟现实社会存在巨大差异。
那么,香港黑帮电影的先河到底是谁开启的呢?根据该题材的影片出现的年代和数量,我们得出一个综合结论,是“大荣电影公司”,也就是邓光荣、邓光宙兄弟俩的公司。
相信大家看过古天乐、吴志雄、杨恭如主演的《新家法》,有新当然有旧。1979年邓光荣的“大荣电影公司”创作的电影《家法》就是年代较早的黑帮电影,任达华、罗文在片中也有演出。
艺术来源于生活,电影也是一样,香港黑帮电影更是如此。大荣电影公司制作的《家法》隐藏了一个大boss,查阅了这部电影所有相关的海报,除了演员、监制、导演的名字之外,编剧的名字却未曾出现,但在影片开头几分钟里就出现了,此人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兼策划,他就是联公乐社团的龙头老大“刘荣驹”,又叫“刘驹”。
联公乐创立于50年代,刘荣驹是主要创办人之一,另一个据说是陈惠敏的结拜大哥“叶寿”。当时一些帮会盘踞于香港各个码头,被称为“码头帮”,联公乐则是势力最大的,专门从事走私、赌船等业务,澳门赌王何鸿燊就是他们背后的大金主。
言归正传,邓光荣在电影《家法》中使用非常隐蔽的手法,向众人解释了刘荣驹的身份。影片中的一幕:邓光荣举着龙头棍特写镜头的时候,刘荣驹的名字就出现在旁边。也许有人认为是巧合,但仔细观察之后,才会发现这一操作意味深长。
另外,邓光荣后期出演的电影,基本都是江湖大哥的角色,除了形象、气质和身份之外,邓光荣有当大哥的嗜好。剧组出外景,被收2000元保护费,邓光荣挺身而出,最后给了5000元解决此事,而事后向众人说:“这是我当大哥给小弟们喝茶的,不是保护费!”
在江湖上,邓光荣的确算是大哥级人物,毕竟联公乐龙头刘荣驹去了澳门之后,社团在香港的一切事务交给了邓光荣。不过,相对于其他社团帮会而言,联公乐并不算大,因此陈惠敏曾说:“在电影圈,邓光荣是我师兄,论行走江湖,我比他早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