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多年前,“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邀上海昆剧团来学校演出多个传统剧目的折子戏,自然联想起了昆曲招牌戏《十五贯》。《十五贯》是昆曲发展史上一部划时代作品。1956年时全国唯一仅存的昆剧团:浙江昆剧团根据清初朱素臣传奇故事《十五贯·判斩》改编成《十五贯》演出轰动全国。就此,濒临衰亡昆剧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十五贯》因此被誉“一出戏救活了一剧种”。
当年重要报刊为此专门配发的评论
《十五贯》是出典型的传统 “公案戏”。其在清初《十五贯·判斩》传奇故事前,民间就有多种版本。资料显示其最早的出源是根据宋元评话艺人以当时社会新闻口头创作而成。而我等后人见之诸于文字作品多是在冯梦龙《醒世恒言》中以《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篇名见著的。但是冯梦龙从来没有掠人之美的意思,他特在此篇名下特别注明故事源于“宋本作《错斩崔宁》”。
对这出传统经典戏的优秀,不用咱们在此多嘴。但笔者注意到经历多次改编,这则故事和结局已是大相径庭,但“十五贯”却始终是故事进程中的一重要关键词。这,不禁让人关注:为啥各版故事涉及钱额都是“十五贯”?这“十五贯”当年的实际买力究竟几何?为何作品中都用“驮”来形容携款?最重要的当然是为啥涉案女子都“信以为真”自己被卖身价是“十五贯”?
这里我等不妨粗略回顾下清初版《十五贯》和原版宋本《错斩崔宁》故事的差别:昆曲《十五贯》是:无赖娄阿鼠杀死酒徒尤葫芦,并盗走其做肉铺生意借来的本钱十五贯。尤氏继女苏戍娟,因当夜其父醉酒戏言:卖她得十五贯。尤酒醉睡后。苏戍娟信以为真,独自出走投亲,路遇客商熊友兰驮着十五贯钱而同行。昏官知县便以之为据,妄断苏熊两人盗钱、杀父、淫奔,判死刑。清官况钟监斩时发现冤情和凶手的蛛丝马迹,就化装成拆字先生进行私访,以拆字奇招来诱使真凶娄阿鼠招供、将之缉拿归案,为苏熊冤案昭雪。
这则故事是充满传奇和多重巧合的趣味性。判官况钟拆字旁敲侧击的心理战,也充分满足了市井小民好听公案奇闻的心理,结局圆满,剧情发展过程中不乏喜剧色彩。
但原版《错斩崔宁》却是一幕郁闷沉重的社会悲剧。南宋当年有位刘名贵青年,能文墨而无功名,也不善生计,娶得卖糕陈家女儿:陈二姐。丈人助刘名贵十五贯钱,让他开个柴米店谋利过日子,并许小店开张时再给他十贯。这个刘名贵州在驮着钱回家途中喝了点小酒,到家时还给妻子陈二姐表演了一段“幽默”,说这十五贯是自己把她“典得”的钱款,其后便酒醉睡去。陈二姐信以为真,觉得刘某这等狠心辣手就含恨出走。她路遇驮“卖丝帐”十五贯钱回家的崔宁同路便随行。却不想此时家中的刘名贵被杀、十五贯被盗····恰恰崔宁驮十五贯钱与陈二姐同路,所以这个倒霉的崔宁就被官家错当凶手而斩杀!
《错斩崔宁》叙事行文间弥漫着悲剧色彩,对崔宁、陈二姐因庸吏蒙受冤屈,颇为同情和悲悯;而《十五贯》笔墨则是亦庄亦谐,剧情张弛之间注重着墨在人物智斗的戏剧性设计上。两者色彩截然不同。对比中让人不由感慨:生活的真实,远比笔墨文娱故事,来得艰难、复杂和冷酷!
这里我们看到:在不同故事里“十五贯”屡现,是尤葫芦做“肉铺生意”或刘名贵开“柴米店”之本金;是客商熊友兰和“卖丝帐”崔宁的携款。更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苏氏“卖价”或陈氏“典值”都是“十五贯”,这是否真实说明了当年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状况,如当年的小买卖起步的本金数额、妇女买卖身价·····
好在可鉴两宋时期社会经济生活的史料丰富,因篇幅所限,鄙人仅简单引例为证。如,宋初年宋太祖在处理沦州小民告安国节度使占女为妾时“问告者谕‘汝女直钱几何?’对曰 ‘直钱五百缗’上即命官给其谴之”。这里“五百缗”(注:缗即贯,五百缗便是五百贯)是皇帝为息事宁人给付身价。上行就有下效。有史家考:由于两宋民间杀婴土风,女婴尤甚。故女性比例偏低,因此买卖妇女“价值略高,贩略之人所以日盛······”(史浩《郧峰真隐录》)。而宋代主要贩女市场竟然就是在北宋都城汴京,和南宋都城的建安,虽有刑律也不能禁。
如此“买卖”让《十五贯》《错斩崔宁》等作者已都是“司空见惯”,故作品中对两女被“噱头典卖”未有丝毫惊疑,笔墨焦点始终在官吏断案是非;苏陈俩人也对“噱头典卖”及“十五贯”身价“信以为真”,而满怀痛苦和悲愤,出走黑夜旷野····这都在强烈地表达这样信息:当年社会各层对买卖妇女的习俗已是烂熟得已无人置疑,宋本故事如此,明清各版同样,“十五贯”身价就成了系列演义故事中唯一不变之原始素材。鄙人试想:如果没“噱头典卖”,或许也就没有俩女开门投身旷野、也就没有尤葫芦刘名贵被杀、十五贯被盗和其后冤案·····或许,正是这种买卖人口的社会环境才是祸端!
从苏陈俩人对典卖噱头戏言“信以为真”可见:两宋当年妇女悲惨社会境遇。 有此买卖,这买主与卖物间关系能不扭曲吗?即便“卖物”(如苏陈俩)在家又能如何?
那么当年“十五贯”在民间生活中是怎样份量? 其为何在故事各宗交易中频现?且待下回试笔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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