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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介绍
此案中,首先应当确定本案涉及的人和物,人,甲在乙躲进拖挂车内的棺材内时,未及时进行阻止,而是放任其发生。乙,为躲雨藏入拖车内放置的棺材中,其行为本身的目的是为了躲雨,而不是以恶作剧为出发点的行为。丙为搭车坐上甲所驾驶的拖拉机。物,拖拉机,其本身是作为农业生产所用工具车。其本身并不具有承载除驾驶员以外的乘客的客运作用。在承载乘客时易引发所载乘客致死、致伤的风险。而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之相关规定,禁止农用车辆载人乘客。棺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棺材象征着死亡,其给人的直觉感受是恐怖、神秘和压抑。
在分析完本案的人和物后,对本案中,甲乙丙的行为进行分析可知。甲在明知其所驾驶农用车辆不具备载人的条件下,且载人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背景下,未及时告知且对乙丙进行劝离。而是同意二人搭载,且在事先并未告知丙,乙在棺材内藏匿、躲雨的事实。二行为本身就属于放任乙丙发生伤亡的结果的发生。因此甲对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主要责任。其次丙在本事故中,其本身在决定搭载甲所驾驶的农用车辆时,就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事故伤亡的发生,但仍然决定搭乘甲所驾驶的农用车辆,主观上默认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故应对该事故发生承担百分之三十份额的责任。最后,乙虽然不知晓丙的搭乘,且其打开棺盖的行为其本身是透气而不是为了恶作剧。但毕竟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因此应当承担本案较小(百分之十)的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的责任划分应当为,甲,百分之六十,丙,百分之三十,乙,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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