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作者:翠杰。
韩国电影擅长聚焦边缘,更擅长展现边缘情感,让普世价值在情感撕裂中自然迸发。影片《犯罪少年》瞄准边缘触法少年,聚焦监护无力、底层贫困和回归失灵,相对于一般观众的唏嘘感叹,少年司法观影人更容易感受到情感撕裂,因为影片直击的恰是少年司法痛点,是少年司法在最后一公里落败的痛楚。
“以儿童为视角”是少年司法的应然,但很多时候却难以达成。《犯罪少年》脱离成人视角中惯常的救赎主线,故事展开透过少年的眼睛,清楚表达越轨少年的真情实感。影片中,17岁的智久像一般少年一样,喜欢玩游戏、喜欢交友、关心女孩、孝敬长辈。但他自小缺乏父母呵护,与外公相依为命,生活贫困、行为失当、多次触法。难得的是,矫正机构认真负责,他得以与13年前离开的母亲重逢。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早熟少年,一位年轻母亲,二人担着沉重的负荷,挣扎于山穷水尽,穷途于流浪边缘,最终又不得不再度分离、再次犯罪,一个心酸的故事,一个遗憾的结局。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能简单套用成人犯罪办案方式。成人犯罪办案重在定罪量刑精准,而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关注的是人,是走入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这是国际通用的理念、政策和做法的起点,是一百多年来各国少年司法的共通思路和方向。中韩两国的少年司法中都体现了国家层面的“母爱主义”,力图通过对少年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促进少年“健康成长”。一套相对独立的司法体系,一系列特殊诉讼程序,一连串帮教矫正措施,最终目的就是让越轨少年回归正常。各国少年司法起步有早晚,发展有快慢,但面临的问题和争议却常常共通。预防和矫正越轨少年是系统性社会工程,不仅需要司法和矫正各环节环环相扣,有时也必须依托于社会整体环境。这是《犯罪少年》带来的延伸思考之一,又何尝不是中韩两国少年司法共同面临的难题。少年司法是普通司法的前沿阵地,司法共通性就更突出,正如中国当前热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而这也是韩国总统文在寅上台后面临的主要请愿。由此,无论少年司法制度完善,还是少年司法案件处理,必要的国际视角更为迫切、也更为现实。
虽然最终智久再度犯罪,影片展现的也是少年司法的败笔,但其实韩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颇多借鉴之处。特别是2007年修改少年法以来,韩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帮教体系,完善且具有生动的本土特色。影片初始,智久参与团伙盗窃,几个少年在司法官的决定下,或者接受家长亲职教育,或者接受机构矫正,智久缺乏家庭监护,被决定接受适合他的机构矫正,矫正机构多方寻找,让智久和母亲共同生活。一系列诉讼过程专业、严格也不失温情,体现了少年福祉原则,也做到了有针对性的个别处遇。影片中,我们看到,司法官放心作出各项决定处理,其背后依托的也是韩国发展完善的矫正机构和社会支持体系。任何机制都难免疏漏和盲区,所以,我们也看到,智久的社会回归最终还是失败了。毕竟,能否成功回归社会,才是少年司法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看过影片就不免思考,让智久反复越轨的原因何在?走过诉讼保护、走过帮教体系的智久,最终没能回归社会,该反思的是谁?
少年犯罪,个体因素确是原因之一。但影片中,透过少年视角不难发现,他们并非罪无可恕,在他们的犯罪成因中,家庭、社会、周围群体往往也各有其责。所以,帮助少年认知错误,调整周围环境,重塑少年人格,成功融入社会,我们理所应当。随着少年司法大踏步前行推进,诉讼进程中的少年保护越来越完善,确保再社会化、诉讼后的必要延伸也更引发关注。我国少年司法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快速发展,社会支持体系逐步构建,但当前特别处遇措施还不足,社会支持体系规范全面不够,少年保护的社会氛围也有欠缺。少年司法的实践核心是对少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对处于社会和司法边缘的少年,不仅需要司法的跟进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帮助引导,也需要社会环境的整体宽容,否则单纯依靠少年的自我救赎、司法人员的多方努力,就很可能留下死角和盲区,可能让少年停留在犯罪深渊。这一点,《犯罪少年》有展现,《流浪者》拉兹自我救赎的反复也是清晰释明。
不可否认,智久回归失灵直接的原因,在于他和母亲孝胜的误解、矛盾、出走,在于母亲监护无力。亲职关系调整是少年司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背后关涉的也是少年司法的两个基础性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国家亲权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是《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准则,在《公约》缔约国中,儿童权利维护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各国的保护制度、福利制度和司法制度都是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圆心展开。三个向度的制度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促进问题少年顺利回归,任何一个方向的不足、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可能让努力前功尽弃。儿童是需要保护的脆弱群体,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超越父母亲权,采取适当的措施强制干预和保护,甚至代为监护,避免儿童陷入困境。但是,国家亲权原则并非不无悖论,如何给少年提供最为合适的成长环境并无一定之规,亲职关系的调整也是少年司法的难题之一。人生需要步步为营,否则可能举步维艰,少年回归更是如此,帮教链条如果不能有效衔接,缺乏环环相扣的延伸,就很可能链条断裂,智久和母亲的悲剧恰恰在此。
对于我国而言,其实也存在相似的问题语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疏漏和不健全日益显现。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并未实质确立,理念的滞后带来措施落实的参差,国家监护制度缺失,监护侵害、监护不足、监护无力伴随着监督干预措施不足。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群体做好管理服务,健全社会服务和管理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但是,涉罪未成年人群体内部异质性很高,相关服务管理的普遍关注还需依据个体差异转换,需要探寻本真、分类管理、特殊保护。
少年问题是社会问题的延伸,当前社会急剧转型,难免衍生各类问题,很多影片中的场景在我们身边也有发生。影片中,母亲有心无力,女房东对智久的成见自始存在,矫正机构专业负责也难免杂音,诸如“我们的法律就是太宽松了,一开始就应当让他们知错”、“生活再累也要学会忍耐”等等,这些来源于现代社会,也回复于现代社会中,成人大多无所谓。但当智久一样的少年面对这些责难,却可能会加剧冷漠和敌意。而要实现这些改变,需要未成年人法治和相关体系的构建完善,也需要社会整体环境的调整与跟进。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面临修改,家庭监护是两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修改旨在明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并在原则指引下,夯实家庭保护,强化学校保护、突出政府保护、细化社会保护。我们期待细化家庭监护职责,完善监护确定、监护委托、监护罚则,监督并支持家庭监护,更期待针对监护无力的中长期支持,期待问题发现、报告、干预和处置机制的完善。两法修改无疑是少年保护的再度出发,也是部分重启,随着法律修改,制度落实,机制完善,智久再犯罪的土壤会逐步消除,而随着社会整体氛围的调整,母亲孝胜想要担当的勇气也未必无实质支撑。毕竟制度完善的目的,就是让两代人的悲剧不再恶性循环,智久和他的下一代都不再面临同样的窘境。对于智久,我们希望,长大成人后的他,能够像《父与子》中的少年,勇于担责也有善于担责。而对于孝胜,我们更希望,内在酸楚而外在柔软的她,留在结尾处的一抹笑容能够落地开花。
《犯罪少年》多处感人,也就不免说几句题外话。影片对司法官的角色定位可圈可点,片中的女司法官出镜不多,却很专业,依法处理也兼顾少年福祉,展现了司法官式的理性与温情,符合少年司法官矫正非行与少年保护的双重身份特点。这一点,是我国影片《少年犯》中谢洁心、印度影片《流浪者》中丽达都不具有,也不应当具有的,值得国内相关行业剧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