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小尘4x/图)
无论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奥克斯需要付出的代价都要高得多。
2020年4月10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十万元。这是2019年6月格力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不合格以来,历经10个月,官方终于做出的结论。但是罚款10万元的罚款,对奥克斯来说显然只是“毛毛雨”。如此处罚力度,与奥克斯从虚假宣传中所获得的利益完全无法相比,不利于震慑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
2019年6月10日,空调巨头格力电器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能效标识虚标,是不合格产品。此次宁波市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奥克斯某一款空调的实际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能效等级都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有较大差距,属于虚假宣传。根据节能法规定,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从法律规定来看,宁波市市监局对奥克斯已经是顶格罚款了。但是区区10万元的罚款,对奥克斯来说显然不痛不痒,根本起不到惩罚的作用。
空调是高耗能产品,消费者对空调的能效比较看重。而高能效产品成本高,售价自然也高。但是能效标识为同样等级的奥克斯空调,比其他品牌的空调便宜不少。这让奥克斯空调获得了不少的市场份额。但是现在已经查实奥克斯空调的能效标识是虚标,是不合格产品。理论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至少应该完全剥夺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全部利益,并额外加以处罚。对奥克斯空调来说,应该按照能效虚标的产品的销售数量、利润额等计算,简单10万元定额的罚款,显然无法反映其非法获利,某种意义上“鼓励”厂家在能效标识上虚标造假。
然而,现行节能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这样的罚款额度计算方法,这是法律的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有关部门也还是可以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对奥克斯处以更高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无论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奥克斯需要付出的代价都要高得多。而奥克斯所在地的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选择了处罚最轻的节能法作为处罚依据。
不过,虽然在行政处罚上,奥克斯只是被罚酒三杯,但是市场还是有办法让奥克斯付出更大的代价。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奥克斯已经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他空调生产商可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奥克斯索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奥克斯也应该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至少应该退还差价,赔偿多用的电费损失,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该退货,并承担有关费用。
奥克斯能效虚标只罚10万块,显然不利于维护诚信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从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出发作出处罚。
辛省志